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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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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助理医师注册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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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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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根据新版的注册管理办法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。那么,我可以在爱辉区注册,之后在其他县(市)区备案进行执业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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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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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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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回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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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,第十七条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。《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黑卫医函2017 65号)一、医师区域注册(三)执业医师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执业,应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。执业医师可跨省级行政区划,申请多执业地点注册。执业助理医师不能跨县(区)行政区划申请多执业地点注册,仅可申请备案主执业机构所在县(区)行政区划内其他执业机构。 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注册在爱辉区,不允许备案其他县市的执业机构执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