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互动交流 >> 网上咨询 >> 正文

网吧与学校的距离要求

中国黑河  www.hbkelan.com  日期:2017-4-12 7:47:00  来源:  点击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【字体: 】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打印 关闭

咨询问题:
网吧与学校的距离要求
咨询内容:

你好!

     2015年的网吧审批放开后,规定是“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、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。” 我想请问一下现在这一规定中的距离是如何计算了?是从学校的门口算还是从围墙算?是算行走距离还是直线距离?比如一网吧到学校出入大门的行走距离在200米以外,但到学校围墙行走距离为180米,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?个人感觉应该是符合规定的,但希望文化部门给个明确答复。

提交时间:
2017年4月8日
咨询回复:
您好! 
    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“中学、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(院)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”,《文化部文化司关于印发2015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、办事指南、通用文书的通知》(市函【2015】94号)规定上网服务场所所在建筑物出入口距中学、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。国务院还专门发文就此条款进行解释:“中学、小学”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,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学校。“200米范围内”是指自中学、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延。